為了建立完善綠色建筑市場機制,構建科學規范、運行有效的綠色建筑工作體系,推進綠色建筑第三方評價工作,提高綠色建筑評價標識工作效能,推動綠色建筑規;l展,陜西省住建廳于11月2日發布《關于申報綠色建筑評價機構的通知》,就有關事項進行了安排部署。
陜西省綠色建筑評價機構主要負責三項工作:
1.受理綠色建筑項目的評價標識申請,并進行資料審查;
2.獨立自主、客觀公正地開展或者組織技術審查,答復申請單位的詢問等事項,對技術審查滿足綠色建筑評價標識條件的項目進行公示、制作發放標識證書;
3.匯總并按照規定的時間、方式等,向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所屬機構報送綠色建筑評價標識項目等信息。
《通知》分別明確了申報綠色建筑評價機構的企業及科研院所、事業單位及行業社團組織應滿足的具體條件。按照要求,申請的企業、科研院所、事業單位、行業社團組織,應具備開展綠色建筑評價標識的專門場地、設備等條件;開展綠色建筑評價標識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,需滿足沒有在所在或者另一個單位中,負責或者參與咨詢等綠色建筑業務;專業技術人員從事綠色建筑時間應不少于3年。 陜西省住建廳表示,鼓勵公益性、非盈利性單位開展綠色建筑評價標識工作,此次申報截止至2017年11月20日。